全國人大代表、晶澳太陽能董事長靳保芳: 應建立國家級光伏企業“走出去”投融資平臺
作為全球最大的高性能太陽能發電產品制造商之一,晶澳太陽能將加大“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和地區的布局。
根據晶澳近日發布的2016年業績預告,公司年度收入預計150億-160億元人民幣;光伏組件和太陽能電池出貨總量,包括到公司自己的下游項目出貨量預計在5.1GW-5.2GW之間。
“我建議,國家應積極引導光伏企業在境外設立經貿合作區或入駐經貿合作區,并鼓勵境外經貿合作區推廣分布式光伏電站,優先由中國企業建設和使用中國產品。”全國人大代表、晶澳太陽能董事長靳保芳對21世紀經濟報道表示。
單晶市場占比或達35%
《21世紀》:晶澳一直在做單晶硅組件,目前產能和出貨量多少?單晶以哪種高效電池路線為主?靳保芳:晶澳一直是單晶硅組件制造商,在國家首個山西大同“領跑者”光伏示范基地中總供貨量近50%,其中單晶供貨量超300MW。截止到2016年底,晶澳單晶硅組件的累計出貨量已超過7GW。晶澳單晶組件主要采用PERC電池技術,晶澳在保證效率穩步提升的同時,繼續保持全球大規模量產優勢。
《21世紀》:明年晶澳在單晶硅組件和多晶硅組件方面分別有什么生產規劃?占比怎么平衡?
靳保芳:2016年全球單晶比例在25%左右,市場主體仍以多晶為主。2017年隨著全球單晶PERC產能的持續擴張,以及“領跑者”基地的推動作用,中國市場單晶占比應能提升至35%左右。不論哪種技術路線,持續降低光伏度電成本才是關鍵。因此,晶澳會一直將創新放在企業發展的核心位置,不斷提升技術水平,降低成本,提升核心競爭力。
《21世紀》:晶澳在新一代的電池技術方面做了哪些技術儲備?
靳保芳:晶澳作為全球最早推出PERC技術和黑硅技術的企業,一直致力于提升量產組件的平均轉換效率。晶澳在2017年也會推出兩款新產品,半片和雙玻組件。半片電池增加了片與片之間的間隙面積,提供更多的二次反射,電池切半后,主柵電流減半,整個組件的電流損失減小到原來的1/4,使組件輸出效率提升5-10瓦。雙面電池封裝在雙層玻璃中,適用于嚴苛的安裝環境,可吸收背面反射光線,提高組件輸出效率,大幅降低度電成本。
《21世紀》:晶澳在下游電站體量很小,在大家搶灘下游市場的時候晶澳為什么這么冷靜?
靳保芳:晶澳公司的主業為硅片、電池和組件生產,同時也涉足下游電站領域。晶澳在電站持有上非常注重光伏電站的質量和價值,將電站持有量控制在一定的規模。
前幾年各大企業紛紛選在西北建設大型電站,當地消納能力有限,限電比較嚴重,建立遠程特高壓輸送又是長期之舉,使得光伏電站并未得到良好的應用。晶澳將重點轉移到中東部地區。中東部人口眾多、土地利用價值高,電站單體規模較小,但消納能力較強,電站的價值及意義體現得更強。
《21世紀》:晶澳在能源互聯網方面有什么規劃和動作?
靳保芳:光伏行業的“互聯網+”在智能制造與電站運維領域。我們現在的生產都是全自動化的,正在進行智能化制造嘗試,在生產線上引入MES系統,利用新型的在線分析測試設備,實現生產過程的在線監控、分析、反饋、優化執行。并與ERP系統結合,實現訂單自動執行,制造過程高度可控,產品質量高可追溯性。在電站運營方面,我們可以遠程監控,可以細化到每一塊電池單元,這都得益于互聯網。
建“走出去”投融資平臺
《21世紀》:晶澳如何參與“一帶一路”戰略?
靳保芳:晶澳在國家“一帶一路”戰略的號召下,在產品出口方面,加大了海外發展和“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布局。為“一帶一路”沿線65個國家中30余個光伏項目供貨600余MW,約占2016年晶澳總出貨量的12%。
在產業布局方面,加大了海外發展和“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布局。目前,晶澳公司海外基地主要分布在馬來西亞、越南等地。未來,晶澳將繼續推進在“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和地區產業布局和業務布局。
《21世紀》:中國光伏企業在國際化進程中,遇到了哪些問題?
靳保芳:海外建設融資難問題。大部分國內銀行體系把光伏貸款劃分到受限制區域,并且受歐美雙反、補貼持續下降等因素影響,對光伏未來發展信心不足,對光伏海外項目心存疑慮。光伏產業海外投資分散,同行之間以及上中下游企業之間缺乏聯動性和協同性。對海外投資環境不熟悉,由于準備不充分,風險防范措施不全面、不系統等,容易出現盲目投資,風險很大。我國海外投資制度不完善,管理部門相對較多,政策分散。
《21世紀》:對此,你有何政策建議?
靳保芳:首先是加大光伏企業“走出去”資金政策支持。將光伏行業優先納入中外產能合作重點支持的項目,并為光伏企業提供財政獎勵、稅收優惠政策。加大信貸對光伏產業海外投資的支持力度,必要時由財政提供擔保。建立國家級“走出去”投融資綜合服務平臺(如設立光伏海外投資基金),完善海外投資保險產品。
其次是引導光伏企業抱團“出海”。充分發揮行業組織、政府機構的引導作用,鼓勵光伏上下游企業聯合走出去。積極引導光伏企業在境外設立經貿合作區或入駐經貿合作區,并鼓勵境外經貿合作區推廣分布式光伏電站,優先由中國企業建設和使用中國產品。鼓勵在主要光伏市場建成一批境外光伏制造產業園及產能合作示范基地,形成產業聚集和資源整合。
第三,加大對光伏企業“走出去”前期指導。建立大數據信息化平臺,為光伏行業企業“走出去”提供政治環境、法律法規、產業政策、人文風俗等前期指導。及推動政府間建立產能合作機制,爭取與更多國家和國際組織在貨物通關、人員出入境、貨幣結算、司法、稅務合作方面建立多雙邊的合作機制,為光伏企業營造良好的投資環境。進一步加強境外安全風險預警和監測制度,完善境外安全風險防范和應急處置工作機制,保障企業境外投資安全。
此外,加快完善企業海外投資制度。開通綠色通道,進一步簡政放權,規范、簡化審批主體、程序和權責,設立海外投資“一站式”聯合審批機構。在海外人才引進和培訓、投資信息咨詢、合作橋梁搭建等方面為中國光伏企業提供更加全面的支持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