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新能源利好不斷,繼《關于加快推動新型儲能發展的指導意見》之后,國家能源局又印發了《2021年能源工作指導意見》。
《指導意見》指出,2021年是“十四五”開局之年,是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開局之年,也是中國共產黨成立100周年,做好今年能源發展改革工作至關重要。當前國內外形勢錯綜復雜,能源安全風險不容忽視,落實碳達峰、碳中和目標,實現綠色低碳轉型發展任務艱巨。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持續推動能源高質量發展,制定本指導意見。
大力發展非化石能源
根據國家統計局的數據,2020年,全國能源消費總量49.8億噸標準煤,比上年增長2.2%。其中,煤炭消費量增長0.6%,煤炭消費量占能源消費總量的56.8%,比上年下降0.9個百分點。根據《指導意見》,今年煤炭消費量占能源消費總量的比例將至少再下降0.8個百分點,但并未提及煤炭消費總量的預期目標。
《指導意見》提及了不少電能相關的預期目標:新增電能替代電量2000億千瓦時左右,電能占終端能源消費比重力爭達到28%左右;非化石能源發電裝機力爭達到11億千瓦左右;風電、光伏發電量占全社會用電量的比重達到11%左右;跨區輸電通道平均利用小時數提升至4100小時左右。
全國新能源消納監測預警中心今年在發布2020年四季度全國新能源電力消納評估分析時指出,2020年全國風電、太陽能累計發電量同比增長15.1%,達到7270億千瓦時,占全部發電量的比重為9.5%,同比提升0.9個百分點。
根據《指導意見》,今年風電和光伏發電量的占比提升還將進一步加速。為此,有關部門將研究出臺關于促進新時代新能源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日前,國家能源局印發《關于2021年風電、光伏發電開發建設有關事項的通知》,提出2021年風電、光伏發電量占全社會用電量的比重達到11%左右;到2025年,全國風電、光伏發電量占全社會用電量的比重達到16.5%左右。
為了確保電力系統的安全穩定運行,《指導意見》提出,加強電力應急調峰能力建設。積極推進以新能源為主體的新型電力系統建設,推動北京、上海、天津、重慶、廣州、深圳等試點城市加強局部電網建設,加強應急備用和調峰電源能力建設。研究促進火電靈活性改造的政策措施和市場機制,加快推動對30萬千瓦級和部分60萬千瓦級燃煤機組靈活性改造。
此外,完善電力安全風險管控體系,完善電力監控系統安全防護體系,開展應急演練,完善應急保障預案,確保重要用戶、重大活動電力保障萬無一失。
增加清潔能源消納能力
《指導意見》系統地提出了增強清潔能源消納能力的方案,包括發布2021年各省(區、市)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責任權重,加強評估和考核。健全完善清潔能源消納的電力市場機制,積極推廣就地就近消納的新模式新應用。
此外,在確保電網安全的前提下,推進電力源網荷儲一體化和多能互補發展,提升輸電通道新能源輸送能力,提高中東部地區清潔電力受入比重。加快建設陜北-湖北、雅中-江西等特高壓直流輸電通道,加快建設白鶴灘-江蘇、閩粵聯網等重點工程,推進白鶴灘-浙江特高壓直流項目前期工作。
《指導意見》還提出,進一步完善電網主網架布局和結構,提升省間電力互濟能力。推動新型儲能產業化、規模化示范,促進儲能技術裝備和商業模式創新。完善電力需求側響應機制,引導市場主體健全完善峰谷分時交易機制,合理規范峰谷價差。
加強能源國際合作
推動“一帶一路”能源合作,開展電力、油氣、新能源、核電等領域合作。深化中歐智慧能源、氫能、風電、儲能等能源技術創新合作,推動一批合作示范項目落地實施。
在4月19日舉辦的博鰲亞洲論壇2021年年會上透露了我國“一帶一路”最新的進展及下一步的工作計劃,將重點考慮推動綠色低碳的能源走出去,發展燃氣、太陽能、風能、水電、核電等高效清潔和衛生的可再生能源,并與傳統的能源企業密切結合,在各國開展適應當地發展需求,并具備更好環境效益和綜合效益的能源投資合作項目。
將鼓勵企業高標準開展境外基礎設施項目的規劃、設計和建設,推進綠色施工,注重采用環境友好的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和新工藝。鼓勵企業開展境外綠色投資、綠色建設、綠色生產、綠色運營、綠色創新,打造一個中國建造的綠色品牌。下一步也考慮在基礎設施融資方面更加注重造血功能,推動可持續發展。
國家落實碳達峰、碳中和目標的決心,后續隨著政策的逐步落實,可再生能源項目配合儲能,提高清潔電力利用是大勢所趨。通過政策推動儲能配套發展,將進一步推動光伏風電等可再生能源在能源結構的占比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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