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激光裝備不斷向萬瓦級以上邁進,激光從業人員越來越多,安全使用這束光,對激光企業和應用企業都至關重要。”3月13日,全國人大代表、華工科技產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馬新強說,安全是激光產業高質量發展的底線,他建議,完善激光安全立法、行政執法,營造安全激光應用環境,促進激光裝備行業高質量發展。
馬新強(圖片由受訪者提供)
據統計,2022年,我國激光設備市場銷售總額占全球激光設備市場銷售收入的61.4%。預計2023年,我國激光設備市場銷售將達到928億元,同比增長6.7%。目前,我國已經成為全球最大的工業激光市場,截至2022年底,國內規模以上激光企業超過200家,激光加工設備企業總數超千家,激光行業從業人員超數十萬人。
與此同時,近年來我國激光安全事故時有發生,主要包括:視網膜灼傷、眼部病變、皮膚燒傷、火災、光化學反應危害、有毒粉塵危害、觸電等。統計顯示,激光對人體產生最大傷害的是眼睛,而人眼遭激光損傷后果是不可逆的,其次是皮膚,共計占到激光產生傷害的80%。
目前,《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教育法》規定了企業招用從事技術工種的勞動者,上崗前必須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技術培訓。但國內并未設置激光安全員崗位,很多激光企業沒有建立激光安全責任人制度,也經常忽視個體防護的培訓。
馬新強介紹,在標準層面,我國在2012年發布了“光輻射安全激光規范”的推薦性標準,十年后強制性標準由工業和信息化部提出和歸口,委托全國光輻射安全和激光設備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執行,現已完成標準征求意見稿。強標出臺后,沒有相關激光安全行政法規,沒有開展監督檢查和行政執法,強制性標準要求很難落地。同時,2018年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雖然強化了強制性標準的統一管理,但至今僅有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出臺的《強制性國家標準管理辦法》規定了強制性標準的制定程序、實施與監督,但因屬于部門規章,法律效力發揮有限。
此外,在監管層面,從國家到地方的重點工業產品監管目錄里,都沒有將激光裝備特別是高功率激光裝備列入其中。
“激光制造,安全先行!”馬新強說,激光裝備生產制造人員、激光產品、激光設備使用人員未來會越來越多,為確保激光產業安全高質量發展,他建議:國務院盡快出臺強制性標準相關管理辦法,明確強制性標準范圍、制定程序、實施與監督等方面的內容,為強制性標準有效施行提供法律支持;工信部、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等相關部門充分協商,盡快出臺光輻射安全國家強制標準,標準發布后要將其列入國家重點工業品監管目錄,強化依據強制性國家標準開展監督檢查和行政執法,并建立標準實施情況統計分析報告制度,強化監管落實和標準的實時反饋、持續改進;出臺《激光產品安全條例》等相關行政法規,明確制造企業、應用企業的安全義務,為激光企業、激光應用企業的合規建設提供指引、約束。同時,加強激光安全標準化人才隊伍建設,從政府到協會至企業,加大強制性標準的宣貫力度,完善管理支撐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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