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金運激光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監事會工作報告
報告期內,基于積極維護全體股東及公司利益的原則,監事會嚴格遵守《公司法》、《證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規以及公司《監事會議事規則》等制度的規定,對公司經營活動、重大決策、財務狀況、股東大會召開程序及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履行職責情況等方面實施了有效審查與監督,對公司相關監督事項均無異議。
一、監事會會議情況
報告期內,公司共召開了6次監事會,會議情況如下:
第二屆監事會第十次會議 2013年10月25日
第二屆監事會第九次會議 2013年08月16日
第二屆監事會第八次會議 2013年04月22日
第二屆監事會第七次會議 2013年03月18日—2013年03月19日
第二屆監事會第六次會議 2013年01月29日—2013年01月30日
第二屆監事會第十次會議 2013年10月25日
二、監事會對公司有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1.公司依法運作情況
報告期內,公司監事會嚴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規定,認真履行職責,積極參加股東大會,列席董事會會議。對公司2013年依法運作進行監督,監事會認為:公司信息披露及時、準確、負責;各項決議的形成都是以實現公司利益、股東利益最大化為目標,符合公司發展的實際需要;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執行職務能夠勤勉盡責,未發現違反法律、法規、《公司章程》及損害公司利益和股東利益行為。
2.公司財務狀況
監事會對公司報告期內的財務狀況、財務管理和經營成果進行了監督和檢查,認為公司財務制度健全、運作規范,財務報告真實反映公司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公司2013年度財務報告內容能夠真實、準確、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
實際情況,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3.公司募集資金使用情況
報告期內,監事會對募集資金使用情況進行了認真審查,認為:公司《2013年年度募集資金存放與使用情況的專項報告》的編制符合《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辦法》及《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指引》等有關規則的規定,募集資金的實際使用合法、合規,不存在違規使用行為。
4.公司關聯方占用資金情況
監事會對公司報告期內的關聯交易進行了審核,監事會認為:公司與控股股東及其他關聯方之間不存在違規占用資金的情況。
5.公司購買、出售資產的情況
報告期內,公司購買資產事項涉及的交易價格合理,未發現利用購買資產事項進行內幕交易的行為,無損害股東合法權益或造成公司資產流失的情況。
6.公司建立和內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況公司已建立了較為完善的內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報告期內,公司嚴格按照規定執行,積極做好內幕信息保密和管理工作,未發生內幕信息知情人買賣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的情況;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和其他相關知情人嚴格遵守了內幕信息知情人登記管理制度,報告期內公司未發生利用內幕信息進行違規股票交易的行為。
三、對內部控制自我評價報告的獨立意見
公司監事會對董事會《2013年年度內部控制自我評價報告》進行了認真審議,并認為:公司建立了較為完善和規范的內部控制體系與環境,在這一體系下,公司風險得到了較好的防范,資產安全得到了可靠保障,運行效率與效果得到了穩步提升。公司內部控制的自我評價報告真實、客觀地反映了公司內部控制制度的建設及運行情況。
2014年,監事會將繼續嚴格勤勉的履行相關職責,進一步促進公司的規范運作,完善公司治理結構,有效維護公司的利益和股東權益。
武漢金運激光股份有限公司監事會
2014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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