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光韻達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關于第二屆董事會第十次會議相關議案的獨立意見 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上市公司 規范運作指引》及深圳光韻達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章程》、 《獨立董事工作細則》等有關規定,作為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獨立董事,我們對公司第二 屆董事會第十次會議審議的《關于聘請國富浩華會計師事務所為公司2012年度審計單位 的議案》進行認真審議,對國富浩華會計師事務所的執業資格等方面進行了調查,現發 表如下獨立意見: 1、國富浩華會計師事務所是具有證券從業資格、實力較強、信譽良好的會計師事 務所; 2、鑒于該所具備較好的服務意識、職業操守和履職能力,我們同意公司聘請國富 浩華會計師事務所為公司2012年度審計單位。 獨立董事: 張慶茂 王 旬 張錦慧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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